

通金办党支部〔2017〕8号
关于市金融办党支部委员会
人员调整的报告
市直机关工委:
我办党支部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了党支部委员会人员调整工作会议,15名正式党员中实到13名,占党员总数的80%以上。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采用差额投票方式进行了选举,史艳春、黄宇2名同志当选为新支部委员会成员。随后,调整后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支委会,选举史艳春同志为市金融办党支部书记,嵇海洋同志为市金融办党支部副书记,陈醒菊同志为纪检委员,张佳维同志为组织委员,黄宇同志为宣传委员。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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