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一、上半年金融运行情况
截至6月末,全市金融继续“五增两降”的势头: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528.07亿元,比年初增加127.62亿元,增长9.11%。各项贷款余额1190.61亿元,比年初增加131.79亿元,增长12.45%。全市涉农贷款余额为575.05亿元,比年初增加60.78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46.11%,增长11.82%;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建筑业贷款余额 213.66亿元,比年初增加11.38亿元,增长5.63%;服务业贷款余额367.70亿元,比年初增加29.66亿元,增长 8.77%;大中型企业贷款余额367.41亿元,比年初增加15.63亿元,增长4.44%,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0.85亿元,比年初增长23.53亿元,增长13.01%,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20.38亿元,比年初增长1.34亿元,增长7.06%;短期贷款469.73亿元,比年初增加24.53亿元,增长5.51%,中长期贷款699.14亿元,比年初增加96.55亿元,增长16.02%;全市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07%,比年初下降1.08个百分点;其中普惠小微企业利率6.29%,比年初下降1.47个百分点。全市不良贷款59.59亿元,比年初下降5.20亿元,下降8.02%,全市不良贷款率5.00%,比年初下降1.12个百分点。
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常态化开展“送金融下旗县、进企业”对接。组织驻市银行机构逐一赴全市各旗县市区调研对接,了解各旗县市区金融工作开展情况和企业融资需求,召开政金企对接会议,并带领驻市银行机构负责人深入重点企业,畅通政金企信息对接渠道。
(二)创新工作举措,常态化进行银企信息双向推送。一方面将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信息库,向社会及企业广泛发布,确保信贷政策信息推送全覆盖、常态化。另一方面建立全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融资需求项目库,将全市重点企业及其融资需求按照已投产、在建、拟建三个类别分类汇总成册,在按季度动态更新内容的基础上,常态化推送至驻市及与我市有合作外埠银行机构,引导银行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研究现有和潜在服务对象和信贷客户。
(三)对驻市金融机构实施考评激励机制。年初,市政府出台了《通辽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激励暂行办法》,市金融办牵头组织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组成专项考评组,依次对驻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开展全面考评。6月24日,市政府对表现突出的金融机构予以表彰,有效激发了银行机构支持发展的积极性。
(四)引进外部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并与自治区级金融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一是与内蒙古银行总行举办政银企对接会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计划三年内累计投入150亿元服务于通辽市建设和发展。内蒙古银行通辽分行与16家企业现场签署了融资合作协议,目前,各签约项目已按照协议内容基本完成了信贷投放,内蒙古银行通辽分行已为24家企业累计金额近20亿元。二是内蒙古银行总行与我市签署了《金融助力乡村振兴(试点)战略合作协议》。内蒙古银行在我市开展全区首家金融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并在科左后旗设立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在推进肉牛金融、奶业金融、玉米金融等方面开展创新性试点工作,并总结经验做法向全区推广。三是召开高端政金企对接签约大会,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与我市签署5年150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并在我市三个旗县设立了三个乡村振兴支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与我市签署3年100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浦发、中信、兴业在与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同时,与及8家驻市银行机构共与我市签约项目56个,涉及金额279.41亿元。
(五)全力推动改革创新。一是完善了金融政策体系。出台了《通辽市金融财政进一步支持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助推牛产业加快发展。截至6月末,全市肉牛产业贷款余额142.78亿元,比年初增加36.8亿元。二是推进农信社改制工作,库伦联社已成功挂牌,开鲁县、扎鲁特旗联社已获自治区批复。科区联社已成立专项工作组,现已由市城投公司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摘牌方式成功收购7.45亿元不良资产,7月9日科区联社该笔不良资产已全部出表。三是牵头组建了全区首家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将金融法庭并入合署办公,促进了我市金融纠纷高效率、低成本稳妥化解,为融资主体和法院解决了金融纠纷案件数量多、跳出周期长、涉案成本高的难题。四是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邀请自治区金融办、深交所等专家团队深入我市后备企业“把脉问诊”,建立内蒙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创业板、主板分阶段培育、逐级推动企业挂牌、上市、融资的企业培育机制,并筛选符合条件的三家企业纳入全区重点培育清单,使我市重点上市工作步入快车道。
(七)多措并举防控金融风险。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在全市范围开展排查整顿清理行动,规范了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二是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组织成员单位共排查全市各类机构千余家。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设立有奖举报、宣传标语征集、在各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金融风险识别意识,扩大影响力。三是推进科牛、余粮畜业破产重整。第一时间落实孟书记主持召开的科尔沁牛业及余粮畜业破产重整推进会精神,与通辽中级人民法院、农业银行通辽分行、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座谈,并初步达成由法院通过法律程序确定破产重整管理人,依照先预重整后重整的方式推进破产重整工作。
(八)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创新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不走形式、务求实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三个创新”“三个结合”。即:坚持创新金融工作,与“抓党建,促发展”相结合;坚持创新党建载体,与“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坚持创新学习形式,与鼓励党员干部备党课、讲党史互动参与相结合。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固定党史学习时间,党组成员带头所有党员分阶段备党课,讲党史。年初以来,我办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丰硕,市金融办被评为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一名同志被评为全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市金融办党支部被评为全市百家最强党支部之一,两名党员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一名工作人员被评为全市五一先进工作者。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弥补我市金融组织体系薄弱问题。全区现有20余家银行机构在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但我市目前仅有8家商业银行,缺少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源相对匮乏。下一步拟设立金融服务中心,单独设立办公地点集中办公,解决浦发等金融机构在我市没有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困难等问题。
(二)充实旗县金融办工作队伍。根据国务院《处置和非法集资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旗县金融办队伍需承担行政执法任务,行政编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3人。但目前各旗县金融办机构设置很不规范,人员编制少,实有工作人数少,有的旗县机构处于半瘫痪状态,人员现状无法满足执法要求。下一步建议参考赤峰模式,将旗县金融办与商务、财政等行政部门合署办公。保证其行政职能,完善机构,充实编制。
(三)持续扩大金融影响力。一是计划7月组织召开全市金融工作推进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步金融工作。二是结合《通辽市金融财政进一步支持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组织召开全市土地经营权抵押、活体抵押、信用村整村推进现场观摩推进会。三是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组建金融宣讲团,赴基层巡回开展金融知识培训宣讲。同时,常态化开展送金融下基层进企业,深入基层开展政金企对接。四是完善金融机构考评机制。在对市政府出台的《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评价激励暂行办法》加大跟踪考评力度的同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更加合理的意见、建议,确保此项工作措施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进一步完善已揭牌的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在植入金融法庭的同时,增加金融仲裁院职能,促进我市金融纠纷依法、高效、稳妥化解。
(五)加大上市公司培育力度。一是对通辽市昶辉生物、旭阳新材料、创源金属三家重点上市持续跟踪,完善上市会计审计、法务等相关资料。二是进一步完善拟上市企业项目库,进行中长期挂牌上市培育和辅导。。
(六)加快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推动科区联社和左中联社加快中小银行专项债申请步伐,及时补充机构资本金,推动各项关键指标尽早达标。同时,在符合改制农商行条件的前提下,推动制定改制方案,尽快启动改制农商行改制,加快改制步伐。
(七)优化营商环境,清收处置不良。出台《通辽市清收处置银行业不良贷款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压实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分类处置,开展依法清收、依法清收、专项清收、内部核销等方式,实现不良贷款有效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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