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金党组字〔2012〕4号
关于王伟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经办党组研究决定: 王伟华同志任金融科科长; 徐英泽同志任金融科副科长; 郜剑峰同志任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科副科长; 陈艳同志任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科副主任科员; 方萌同志任综合科副主任科员。 2012年5月13日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