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通辽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156号提案的答复
蔡永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不用金融过桥公司维护贷款人融资利益的提案》我们已收悉。您提出的问题很有针对性,建议很好,也正是当前我市众多中小微企业及金融机构面临的问题。
如您所述,社会企业或百姓借款,在办理续贷或转贷的过程中,由于金融机构需要在房产部门重新办理抵押担保手续,会导致借款人通过转贷机构进行几天的转续贷,变相增加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您在提案中提出了解决该问题的创新办法,针对您提出的想法,我办接到您的提案后,分别咨询了银行、保险机构以及房产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在金融机构转贷过程使用过桥资金增加企业负担的问题。一是去年,我市自然资源局与内蒙古银
行通辽分行和包商银行通辽分行签订了《“互联网 不动产抵押登记”金融联办试点合作协议》,实现了抵押登记、贷款一站式服务,大大缩短了服务时限,在金融机构与房产部门的紧密合作下,客户在银行机构办理转续贷业务过程中房产抵押解封和重新抵押业务办理时限大大减少,既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风险,也为贷款客户减少了转续贷时间。今年,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等机构也陆续与房产部门签订协议,通过部分手续前置,大大节省了客户办理时间,房产解封到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最快1天内可以完成。二是为了解决贷款客户在同一家机构办理转续贷业务的问题,有些银行机构通过对抵押资产进行顺位抵押的方式,实现转续贷无缝连接,不需要通过倒贷机构进行先还后借,减轻企业融资成本。目前,我市内蒙古银行采取此种方式进行续贷,不用企业还后再贷。有些银行机构创新无还本续贷方式,解决企业续贷难题,但对企业各方条件要求较高,目前能够实现无还本续贷业务的相对较少。三是今年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了要“探索设立实际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续贷提供过桥服务。”目前,我办也在积极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努力争取。
二、针对您提出的与房产部门、保险机构以及原贷款金融机构对抵押物进行手续锁定的问题。我们也咨询了房产部门、保险机构和银行机构了解到,一方面,在抵押物解封前,新贷款机构可以采用第二顺位抵押资产的方式办理贷款业务,这种方式是优于其他保险保证和担保人、担保机构担保或公证等其他方式,在众多方式中保证借款机构合法权益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若借款人与新借款机构协商,借款机构同意做第二顺位抵押,则借款机构可以通过附加条件的方式要求借款人进行保证保险或担保人、担保公司担保,从而强化借款机构的风险保障。另一方面,通过与几家银行机构沟通,就借款机构即银行机构而言,在办理贷款业务时,相较于引入第三方担保人担保、公证或其他方式对抵押资产进行锁定等方式,更倾向于直接对抵押资产进行抵押,同时,大部分银行机构内部有关于贷款的相关规定,在办理抵押贷款业务时,必须为第一顺位抵押,对其他方式不认同,认为风险较高,所以目前您提出的方式无法实现。
三、针对提出的由保险机构为贷款人做贷款风险委托担保手续的问题。我们咨询有相关业务的保险机构,就目前情况看,一是我市保险机构能够为借款人提供贷款方面的保证保险业务为信用保证保险,在贷款人不用提供抵押财产的前提下,为投保人贷款违约风险提供风险保障。即,投保人投保,可以同银行机构合作,获得银行机构贷款,若银行贷款到期无法偿还,可由保险公司按保单说明进行赔付。如果该产品能够实现此功能,则不需要抵押担保物就可以从银行机构获得贷款,您提案中提出的相关风险保障环节就可以省略减少,直接办理贷款业务。但目前,由于该业务风险较高,所以开展此项业务的保险机构要求较高,开展业务的意愿不高。而且通过与保险机构沟通,即使通过其他方式对贷款人已抵押的房产提前锁定,若该房产涉及其他民间借贷、法律纠纷等问题,依法保障保险机构利益的法律效力也不高,所以不倾向于通过该种方式为贷款人保证担保。二是目前我市能够开展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仅有人保财险和平安财险,他们能够提供的产品是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但是目前人保财险该业务已被总部停办,仅剩平安财险公司能够受理此项业务。三是经与大地财险通辽支公司沟通,目前,大地财险通辽支公司和呼市分公司均未开展此项业务。
四、针对您提出的用新贷款金融机构借款偿还旧金融机构借款的问题。我们通过咨询银行机构了解到,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银行机构发放贷款用途的相关要求,银行机构发放的贷款要有固定用途,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在新贷款机构贷款用于偿还旧借款机构的贷款这样的方式原则上监管部门不允许;但是如果在同一家银行机构办理借新还旧业务,保证贷款的持续性是可行的。
以上是我们针对《关于不用金融过桥公司维护贷款人融资利益的提案》的答复。下一步,我们将一是继续推进金融机构与不动产登记金融联办工作,不断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转贷成本和金融机构风险;二是继续争取探索设立市级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为企业续贷提供过桥服务;三是继续与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关注各机构政策情况,特别是与各机构上级部门进行深入对接,协调探索更好的方式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也希望您日后仍然能够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并随时提供您宝贵的意见,为我们提供更好更多的方法与措施,缓解企业融资发展难题,共同助推我市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此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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