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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标   题:

通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增加通辽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

机构编制的报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20-06-03

主题分类: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通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增加通辽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

机构编制的报告

 

 

 

 

 

 

 

 

通金发[2019]9                       签发人:史艳春

 

通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增加通辽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

机构编制的报告

 

市编办:

按照《关于成立通辽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的批复》(通机编字201211)文件,我市成立了通辽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为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0名,科级领导职数12副。成立至今,通辽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立足本职,全力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成为我市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门。由于上级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要求的逐步提高、工作任务逐步加大,迫于我市民营经济日益壮大、工作压力日益增多的现状,通辽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现有的10名编制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因此,结合我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际,申请为通辽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增加10名编制,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加通辽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编制的必要性

一是要与通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相匹配。根据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室、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室发〔201954号)文件,市金融办增加了对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11类金融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加之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金融风险防范任务日益加大,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精准扶贫等重要工作任务增多,金融办机关工作人员薄弱问题十分突出。目前,通辽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1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已全部充实到市金融办各科室配合开展工作,而且又从其他单位借调2人、调训4人,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的10名事业编制已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急需扩充编制推动工作开展。二是要与通辽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职能职责相匹配。结合下一步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通辽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将会4项增加至10项。落实上级方针政策、收集融资信息、承办政金企对接、争取信贷资金、培育资本市场、组织各类培训、实时信息发布等提升金融服务中小企业重要业务需要充沛的专业人员队伍进行推动。目前仅通辽市区(科尔沁区、开发区)正常经营的民营企业近2万户,中心现有的工作队伍已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金融工作任务及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关于增加通辽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机构编制的建议

为发挥好通辽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在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机构改革,建议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10名编制,核定人员编制20名,科级领导职数12副。恳请予以协调帮助,给予大力支持。

  

                            201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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