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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标 题: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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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23-03-08
主题分类: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4月至12月。
二、抽查对象及抽取比例或数量
1、全市融资担保公司,抽查比例为50%。
2、全市典当行,抽查比例为67%;
3、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抽查比例为43%;
三、抽查实施部门
本次抽查由市金融办牵头实施检查。
四、抽查人员
市金融办执法人员2人。
五、抽查事项
(一)市金融办检查事项:
一是检查三类地方金融组织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恶意收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针对合规经营及变更事项备案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是监管方式和理念的创新,请各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抽查检查任务。
(二)统筹协调,保障到位。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涉及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多项业务,各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科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公开透明,规范执法。本次抽查的全过程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从抽查计划和任务的制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抽取匹配、现场检查及检查结果等全程留痕。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秉公执法,执法检查注意留存影像资料。严格后续处理工作,抽查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应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参与抽查的各部门对本部门作出的抽查和查处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现场检查表、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抽查工作书式材料,应及时整理,原件由参与部门归档保存,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牵头部门汇总。
七、其他事项
(一)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二)联系人:郜剑峰,联系电话:8835353。
通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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