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标   题: 市金融办2023年度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23-03-08

主题分类: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金融办2023年度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方案

 

 

 

市金融办2023年度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方案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令第737号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典当行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企业信用归集工作,根据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组的相关要求,结合市金融办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金融办成立涉企信息归集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科,党政综合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筹划和协调部署。

    二、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于 2023 年12月底前完成。按照“统一归集、及时准确、共享共用”的基本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地归集全市地方金融组织各涉企信息,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守法,实现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二)涉企信息归集内容

1.行政处罚;2.抽查检查结果;3.联合惩戒等。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是落实各级关于做好“放管服”要求的实际行动,是检验各单位落实工作质量的有效举措,是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重要手段,相关科室要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计划中明确的相关内容抓好落实,确保年度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准备。所有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执法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到严格按规定执法,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确保检查效果,同时要及时将涉企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录入并公示,确保信息报送率和准确率。

(三)遵守规定。所有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公正执法。同时要全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合理划分检查场所,保持社交距离,确保人身安全。

 

2023年3月8日


主办单位:通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5000003 版权所有:通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备案序号:蒙ICP备15050202000260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新城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十楼

邮政编码:028000 电话:(0475)8835367  传真:(0475)8835361

1505020200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