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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通辽市金融稳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现就通辽市金融稳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为期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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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8835365


通辽市金融稳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

发展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工作的部署,加大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工作力度,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抓好政金企对接、金融支持产业发展、资本市场建设、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等关键环节,为推动经济运行全面恢复到合理区间,切实加快跨越追赶步伐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

——政金企对接取得实质成效。通过常态化对接与专项对接、线下对接与线上对接、市级与旗县级对接相结合方式,建立多元化政金企对接机制,实现项目申请与金融资源更多渠道、更广范围对接。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提升。2022年底,力争全市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增加150亿元以上,贷款企业数量超过去年同期水平,其中在银行业系统首次获得贷款的首贷户新增200户以上。

——资本市场建设更加完善。重点企业上市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后备企业培育形成培育孵化一批、辅导申报一批、挂牌上市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企业直接融资取得突破。

——金融生态环境更加优化。不良贷款力争实现双降,高风险机构逐步达到摘帽标准。非法集资、高利贷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发生率进一步下降,金融秩序实现持续稳定,金融营商环境明显改善,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金企精准对接

1.创设常态化对接服务。探索设立固定窗口,由驻市银行业机构轮值办公,常态化收集市场主体融资信息、受理贷款登记、开展融资咨询、提供金融政策解读、产品和服务介绍、融资业务辅导、培训等服务。在服务站内设立展板,用于集中展示信贷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银行信贷产品、企业融资需求等信息。金融办和人民银行每月对融资服务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进行月调度,季度通报,力促签约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2. 推动线上对接服务。结合市工信局搭建的综合信息平台和市发改委搭建的信易贷平台等大数据平台,促进线上融资对接工作开展。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遴选合格的融资企业,鼓励企业开展线上融资需求信息报送,具体包括项目企业基本信息、资金缺口、可研报告、融资意向、担保及抵押资产情况、纳税、用水用电、社保等信息,并探索向金融机构开放端口,逐步扩大线上对接规模。

3. 组织专项对接服务。依据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介的企业规模、行业、融资需求,结合各银行业机构相关金融产品,组织专项对接。一是开展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活动。围绕通辽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专项对接活动,促进金融支持稳企保增。二是围绕制造业、绿色发展项目、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小微企业、科技型民营和小微企业等融资需求特点,开展专精特新科技型市场主体、乡村振兴、绿色金融及供应链融资等重点领域融资对接活动。三是开展薄弱环节融资对接活动。围绕民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及农牧户等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开展乡村振兴、小微企业专项融资对接活动,逐步提高薄弱环节资金供给不足问题。四是开展“行长进企业”活动。组织金融机构班子成员深入企业园区,现场调研重点项目,与企业主“一对一、面对面”对接,零距离解决企业融资需求。

4. 建立清单推送落实机制。收集梳理建立企业融资需求名单收集梳理各企业对金融政策需求、融资中遇到的困难等个性化服务需求,建立融资服务需求表单。根据2个表单人民银行按照开户行或贷款最大行的原则,按季确定并推送对接主办银行。主办银行确定对接企业,为企业提供融资、结算、辅导、咨询等一揽子金融服务,按季反馈对接成果及未落实对接企业问题清单。对未能落实对接企业,再次确定并推送其他金融机构跟进对接。对接没有成果的企业,组织金融顾问团队开展一对一信用培植辅导,上门调研了解企业资金缺口、主要困难和优惠政策享受等情况,为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确属企业自身原因的给予反馈。

5. 开展金融宣传辅导。组建金融顾问团队,从我市银行业机构中选聘一批业务骨干,建立金融顾问人才库。定期组织开展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行动,深入旗县、园区进行政策宣讲,推介特色金融产品,讲解典型融资案例,通过宣讲促对接。对有金融服务需求且不符合银行准入条件的企业组织金融顾问团实施优选辅导培训,辅助企业采取改进措施,争取达到授信条件。

(二)加大农牧业发展及乡村振兴金融支持力度

1. 充分释放国有银行示范行政策红利。扩大相关金融机构在旗县设立的乡村振兴示范性支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等辐射带动效应,落实示范点单独匹配的信贷优惠政策,先行先试,打造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基础好、产业链条全、发展潜力大的特色产业支行。

2. 完善农村牧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开展农户贷款整村推进、集中授信工作。2022年末,全市信用嘎查村占比达到90%以上。各金融机构要对信用村(嘎查)内的信用户优先核定授信贷款额度。信用户核定授信贷款额度后,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办理具体贷款业务。开展基层嘎查村党建+”行动,组织嘎查村两委配合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入户调查、信息采集、评级授信等各环节工作,扩大银村合作贷款覆盖面。

3. 促进信贷政策更符合农牧业生产周期。一是合理延长贷款期限,引导金融机构调整贷款期限,确保贷款期限与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经营周期相适应,灵活运用贷款延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提升中长期贷款投放占比。二是实行优惠利率。结合信用村(嘎查)、信用户不同等级,实施利率优惠,在不突破本机构相应业务授权范围内,对信用户给予贷款执行利率的浮动部分8-9折优惠。

4. 增设普惠金融服务窗口。有条件的旗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增设专门服务窗口,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进行辅导,将有信贷需求且暂未获得融资支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重点辅导对象,为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推动规范经营管理。

5. 推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信贷产品创新。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平台有效对接,实现平台注册用户、融资成交笔数、融资金额的持续增长。支持金融机构与核心农业企业及仓储、物流、运输等环节的管理信息互联互通, 推广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

6. 积极开展活体牲畜抵押贷款业务。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活体抵押贷款业务产品,建立完善活体抵押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合理确定肉牛活体抵押质押品范围和价值.鼓励聘请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肉牛活体质押品管理,促进全市肉牛活体抵押贷款业务全面实施。

7. 丰富贷款抵押范围。积极拓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村牧区房产抵押、订单抵押、存货质押、动产质押、保单质押、商标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养殖圈舍抵押、第三方担保等贷款业务,合理确定抵押质押率,更好地满足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融资需求。

8. 加强银税互动市旗两级建立银税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依托企业纳税信息开发信用贷款产品。

9. 大力支持肉牛保险。通过中央政策性养殖保险及通辽市政策性肉牛保险试点开展覆盖能繁母牛、育肥牛、犊牛的肉牛全生命周期保险,力争全市范围内所有符合投保条件的肉牛做到应保尽保。

10. 加快特色农业保险发展。积极探索区域产量保险、目标 价格保险、气象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推动农业保险价格、 保收入。探索将各旗县内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取打包方式应保尽保

11. 强化农业保险融资增信功能。推动建立银保担企合作新机制,实行保险+金融联动,试行见保即贷、保贷联动模式,争取更多信贷资源

(三)加大对工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1. 组织开展银团贷款、拼盘贷款围绕我市重大项目和工程,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组织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参加的银团贷款。牵头行做好贷款用途、额度、利率、期限、担保形式、提款条件、还款方式等相关工作;参与行要按照银团贷款协议,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同时,结合项目实际探索开展拼盘贷款等融资方式,避免因一家银行的退出影响整个项目融资进度。

2. 落实差别化工业信贷政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总行申请政策,增加信贷规模,采取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对冶金、有色、建材、煤炭等行业优质企业不搞一刀切,对上述行业企业综合能耗达到或低于国家先进值或自治区标杆值的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3. 打造符合转型方向的现代能源金融。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引导全市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主动申请,积极运用央行低成本资金(1.75%)支持我市绿色低碳发展,并做好碳减排效应信息的强制披露。推动金融机构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完善差异化信贷措施,通过优化信贷资源配置、调整信贷结构、扩大利率价差等方式,引导传统能源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支持风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研究推广并网许可抵押、收费权质押、特许经营权质押、未来收益权质押等多种融资方式。进一步探索基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立项批复等项目前期贷授信政策,支持尚未并网的新能源企业获得融资支持。

4. 创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细化绿色信贷标准和准入条件,建立绿色企业白名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优先优惠和行业限额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用能权、碳排放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生态产品产权抵质押类信贷产品,拓宽绿色企业融资渠道。推动金融机构落实降息让利政策,加大对绿色企业续贷支持力度。引导支持银行机构成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力争实现全年绿色贷款增速和清洁能源产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目标。

5. 建设激励创新和转型升级的科创金融。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自治区重大科技产业项目,推动自治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前沿技术攻关,对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大型科技企业,优化与其研发投入占比相关联的授信条件。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发展,优化内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适度提高风险容忍度。

6. 降低评估收费,提高抵押登记效率。协调评估机构主管部门加强评估管理,降低评估费率,提高评估效率,推动评估结果在银行间共用。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提高银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效率。

7. 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统筹优化各类基金投向,确保市级投向工业领域的基金额度不低于1亿元,银行按一定比例放大发放制造业企业贷款,由风险基金、银行、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担风险,进一步撬动制造业贷款投放。

8. 设立企业应急转贷基金。设立由政府主导,民间资本参与的市级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本着市场化运作,低成本收益的原则,优化流程,严控风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利用转贷资金降低转贷成本。

9. 强化信息共享。由市发改委牵头建立市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系统,采集的企业纳税、水电费缴纳、涉诉案件等信用信息向银行机构开放。

(四)提高对服务业发展金融支持力度

1. 引导银行机构用好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2.2万亿元资金。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

2. 发挥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场化工具引导作用对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奖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倾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

3. 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落实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础上继续下行,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

4. 做好两项直达实体工具的接续转换工作。全市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企业自主协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继续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推广灵活授信、随借随还等贷款模式,扩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有效提升信用贷款占比。支持地方法人机构市场化延续到期贷款,挖掘新的贷款需求。

5. 助力零售业、餐饮业、旅游业等企业纾困。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零售业、餐饮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菅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资款。扩大因疫情导致零售、餐饮、旅游等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企业的保障程度。

6. 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地区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挖掘通辽地方特色产品,提升通辽美食知名度,抢抓直播经济风口,鼓励全市优质品牌产品企业开展直播带货,发现和培养本土企业主播人才、乡土主播能手、主播网红,将本地的农副产品、特色产品和扶贫产品进行整体推广,打造地区品牌,发展通辽网红经济新动能,促进电商新业态可持续发展,增强实体经济发展的韧性,扩大通辽品牌影响力。

7. 积极推动2022年通辽市政府消费券的发放工作。继续联系协调全市各级工会发放工会会员消费券,同时引导各金融机构资源下沉向旗县倾斜,推动旗县消费市场迅速转暖;继续利用各金融机构的资源发放金融消费券,发挥金融的杠杆作用;推动旗县政府主导发放政府消费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当地的发放策略,支持当地重点外贸外资企业、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中小微企业等重点纳税企业的发展。

8. 推动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为便利消费提供可能。推动政府的蒙速办、中国银联的云闪付和各家金融机构各类APP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积极鼓励自建本地电商平台并与以上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推动线上消费。

(五)进一步强化资本市场建设

制定出台《通辽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针对企业上市工作抓好“41”:建立一个后备企业清单,根据特色优势产业制定工作方案,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建立上市后备企业清单建立一个绿色服务通道,后备企业遇到问题,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到具体负责人,确保上市进程中的问题及时解决设立一个工作调度载体,加强信息互动,通过报送信息快报、工作动态等方式实现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建立一个高效推进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及部门联席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企业上市中的疑难杂症。

(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 提升金融服务企业效率。指导金融机构提高对新设企业开户的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银行账户风险防控与优化账户服相统一。各银行机构设立民营企业专营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调查、授信审查时间原则上均不超过7个工作日,审批、放款时间原则上均不超过3个工作日。

2. 积极为企业减费让利。引导银行业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合理确定各类企业贷款利率,推动企业贷款利率持续下行。严禁银行业机构在企业融资过程中违规收费,或通过借贷搭售、存贷挂钩等行为变相抬高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机构主动为客户承担办理抵(质)押贷款过程中产生的评估费、登记费、公证费及第三方监管等费用,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生产经营困难的客户主动减免服务收费和贷款利息。

3. 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一是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主业,创新担保方式,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市内担保公司对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生产经营主体要执行不高于1%担保费率。对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市财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担保费补贴。二是探索设立政府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做大做强我市融资担保体系。三是引入自治区农牧业担保公司资金,推动市农牧业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增强融资担保能力。

4. 完善监管评价。引导金融机构下放审批权限,对小微企业贷款基数大、占比高的金融机构,采取措施予以正向激励。组织对各银行机构服务民营及小微企业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纳入对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年度考评奖励指标体系。

5. 打造诚信金融环境。依托我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结合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评选,积极推进诚信金融环境建设。根据企业诚信情况,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督促金融机构建立诚信企业白名单,对诚信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推进银税互动贷款,鼓励银行机构根据企业纳税信息等发放信用贷款。

6. 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推动通辽市银保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金融法庭、通辽市金融委员会金融仲裁院正式挂牌运行,健全金融纠纷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三位一体运行模式,高效化解金融纠纷,维护稳定良好的金融环境。

7. 防范金融领域风险。落实《通辽市优化营商环境清收处置银行业不良贷款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清收处置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推动不良贷款率逐步下降。按照《通辽市高风险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方案》要求,推动左中联社、霍林河蒙银村镇银行2家高风险机构处置工作取得新进展。推动全市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净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市财税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旗县市区分管金融工作领导提高金融工作重视程度,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辖区金融领域各项工作。

(二)建立调度机制。建立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定期针对金融工作存在的问题调度研究,跟踪落实。市金融办牵头收集各金融机构每月、每季工作进展情况及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汇总后报市政府。

(三)加强考核评估。市金融办牵头发挥好《通辽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激励暂行办法(试行)》的引导激励作用对融资对接效率较高、融资支持力度较大、政策落实情况较好的银行业机构,进行典型宣传,加大奖补力度,在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上予以支持;对融资对接迟缓、融资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银行业机构,及时进行窗口指导、约谈、通报。适时开展金融行业满意度调查、行风评议等活动,改进金融服务质量。

(四)强化舆论宣传。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要协调相关媒体对金融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挖掘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大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力营造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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